基建处各科室:
学校保卫处根据湖南省公安机关要求,下半年以来一直配合公安机关清理我校集体户口,开展人户分离清理登记工作。集体户口居民,在本市或市外具有落户条件的,需将户口迁移到居住地,其余户在人不在的,请每半年提供外地居住证或其它暂住证明。我校从株洲校区搬迁至长沙校区的集体户口教工,大部分在长沙已购买房产,符合公安机关立户条件,必须将集体户口立为居民户口。为了您工作和生活方便,请您携带相关证件(房产证或购房合同、物业居住证明)来保卫处户籍管理科领取集体户口卡,去居住地所辖派出所办理立户手续。
保卫处户籍管理科电话:(0731)85623053或67666
地址:东园体育看台三楼314室
联系人:卢虹
截止日期:2012年12月31日
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日